1.耐震壓力表耐震壓力表使用環境溫度為-40~70℃。須計入溫度附加誤差。
2.耐震壓力表必需垂直裝置。如相差過高計入液柱所引起的附加誤差,丈量氣體時可不必考慮。裝置時將表殼后部防爆口阻塞,以免影響防爆性能。
3.耐震壓力表正常使用的丈量范圍:靜壓下不逾越丈量上限的3/4動搖下不應逾越丈量上限的2/3上述兩種壓力情況下大壓力表丈量最低都不應低于下限的1/3丈量真空時真空局部全部使用。
4.使用時如遇到儀表指針失靈或內部機件松動、不能正常工作等故障時應進行檢修。
5. 耐震壓力表應防止震動和碰撞。

